校内外各单位、各有关科研人员:
职业教育研究院下设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职业教育研究院、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江西分中心、革命老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四个平台,依学校要求,现开展平台开放基金课题申报,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及结项要求
1.申报要求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与《职业教育研究院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进行开放基金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报紧扣各省级平台的主要研究方向,具体题目自行设定。职业教育研究院的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理论与政策,革命老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和江西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的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技能型社会构建、技术技能型人才供需机制,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江西分中心的主要研究方向为职教师资理论与实践研究、省域教师教育数据库构建与研究。
2.资助标准
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分为二类: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面向全省申报。项目经费支持为每项0.8-1.0万元。(注意:劳务咨询费支出不高于项目经费预算中总额的15%)
3.立项数量
四个平台分别择优支持2项,每个平台的校外项目的经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4.结项要求
要求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论文主题要与获批项目密切相关。项目成果发表(出版)须在显著位置分别注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职业教育研究院开放基金项目”“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开放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江西分中心开放基金项目”“革命老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开放基金项目”,第一署名单位必须分别为“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职业教育研究院”“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江西分中心”“革命老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
5.项目申报人要求
项目申报人要求即课题负责人。项目申报人不设职称和学历的硬性要求,青年项目申报人要求年龄不超过40岁(截止2025年6月30日)。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完成项目的能力,且为实施过程中的真正组织参与者、在项目研究中担任实质性的任务。已申报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未结项的研究院自设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6.研究周期及成果注意事项
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一般应在二至三年内完成。项目申报人须按规定在研究周期内完成项目研究,并保证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项目申报办法
1.申报人填写《开放基金课题申请评审书》、《开放基金课题活页》、《项目预算表》,填写完毕后打印。评审书、活页、预算表各一式二份。
2.报送材料。纸质材料于 9月 10日 17 点前将打印好的纸质立项书、活页、预算表报送至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角洲校区)职业教育研究院(文科楼 W1332);电子材料于9月 10 日 17 点前发送至32497453@qq.com,逾期不予受理。研究院将择日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联系人:曾国闽,18507085866
职业教育研究院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