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科研处《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2017年)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年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为了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范围及项目类别
1、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范围涵盖17个学科,分别为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管理学、法学、历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涵盖的方向和范围,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申报。
2、申报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将视项目类别层次而定。
二、项目申请人条件
1、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必须完成过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报青年项目者,申请人(包括70%以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应参与实质性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申请课题的参与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招标、年度项目、后期资助等)、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包括重大招标、年度项目、专项项目等)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止)。原已发表、出版的成果或已获省部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项目和成果,不得再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已申报其他项目的课题,结果尚未公布,不得再申报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三、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1、省社科规划项目评审贯彻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评审采用双向匿名活页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2、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音像制品等。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
3、项目研究阶段从当年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至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时止,在此之前发表的成果不能作为阶段性成果申报结项。
4、凡以省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原则上采取唯一标注的方式。
四、项目申请书填写
1.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2.管理费按申请额度的6%填写。
3.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我单位能够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五、申报材料报送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符合省社科规划办的规范要求。报送的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论证活页一式7份(其中科研处存档一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登记表1份;
3、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office03版本)发至邮箱tmcxnc@163.com;
六、申报时间及其它事项
各老师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纸质《申请评审书》所有栏目,于2017年6月16日下午4:00前将申报材料报红角州校区行政楼C527办公室黄勇建老师处。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5979168852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2017年)规划项目申报材料
教育学院
2017年6月7日